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40044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注射剂
规格:每支600mg
生产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243号
批准日期:2015-10-13
药品本位码:86903714001120
适应症
清热解毒,轻宣透邪。本品用于风温邪在肺卫或风热闭肺症,症见:发热,微恶风寒或不恶寒,咳嗽气促,咯痰色黄,咽红肿痛等及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急性扁桃腺炎﹑轻型肺炎。
不良反应
1.静脉滴注过程中偶见轻微血管疼痛,减慢滴速后可消失。
2.皮肤反应:以荨麻疹最多,少数出现花斑样血斑。
3.药物热:高热、寒战。
4.血管神经性水肿;眼睑开始充血、水肿,继而扩展至鼻梁、鼻眼、口唇、喉部,声嘶、喉喘鸣和呼吸困难。
5.敏性休克:一般于注射后数秒至5分钟内发生,先是局部瘙痒、皮疹,继而心慌、胸闷、呼吸困难、血绀、血压下降,很快出现意识丧失和肢体抽搞,个别出现呼吸、心跳骤停。
6.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胃肠不适、肠痉挛、腹泻、黄疸等,一般为一过性,停药或常规处理即可恢复。
7.循环系统:血管疼痛、血压升高、房颤、短暂心跳过速,停药后对症治疗均能恢复。
8.神经系统:神志不清、头晕、头痛。
9.呼吸系统:咳嗽、哮喘。
相关疾病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急性扁桃腺炎,轻型肺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腺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用药前要认真询问病人对本品的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注意监护,对高敏体质或对同类产品有严重过敏史者禁止使用。
2.咳喘病、严重血管神经性水肿、静脉炎患者对本品有过敏史的、年老体弱者、心肺严重疾患者应避免使用。
3.使用本品时不应与其他药品混用,最好单用。
4.不得超过剂量或浓度(建议静脉滴注时药液浓度不应超过1.2%)应用,尤其是儿童,要严格按体重计算用量。
5.静脉滴注本品应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开始漓注时应为20滴/分钟,15~20分钟后,患者无不适,可改为40~60滴/分钟,并注意监护病人有无不良反应发生。
6.本品与生理盐水或5~10%葡萄糖溶液配伍时如出现浑浊或沉淀,请勿使用(本品的最佳配伍PH值为6~8)。
7.首次用药应密切注意观察,一旦出现皮疹、瘙痒、颜面充血,特别是出现心悸、胸闷、呼吸困难、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及时给予脱敏治疗。8.本品与氨基糖苷类(庆人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及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白霉素)、喹诺酮类等配伍时易产生浑浊或沉淀,请勿配伍使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暂定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经动物实验其结果显示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另外具有解热和抗炎效应。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临用前,先以适量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再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ml稀释。每次每公斤体重60mg,每日一次,或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