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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黄连粉针剂

日期:2018-12-07
双黄连粉针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40044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注射剂

规格:每支600mg

生产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243号

批准日期:2015-10-13

药品本位码:86903714001120

适应症

清热解毒,轻宣透邪。本品用于风温邪在肺卫或风热闭肺症,症见:发热,微恶风寒或不恶寒,咳嗽气促,咯痰色黄,咽红肿痛等及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急性扁桃腺炎﹑轻型肺炎。

不良反应

1.静脉滴注过程中偶见轻微血管疼痛,减慢滴速后可消失。
2.皮肤反应:以荨麻疹最多,少数出现花斑样血斑。
3.药物热:高热、寒战。
4.血管神经性水肿;眼睑开始充血、水肿,继而扩展至鼻梁、鼻眼、口唇、喉部,声嘶、喉喘鸣和呼吸困难。
5.敏性休克:一般于注射后数秒至5分钟内发生,先是局部瘙痒、皮疹,继而心慌、胸闷、呼吸困难、血绀、血压下降,很快出现意识丧失和肢体抽搞,个别出现呼吸、心跳骤停。
6.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胃肠不适、肠痉挛、腹泻、黄疸等,一般为一过性,停药或常规处理即可恢复。
7.循环系统:血管疼痛、血压升高、房颤、短暂心跳过速,停药后对症治疗均能恢复。
8.神经系统:神志不清、头晕、头痛。
9.呼吸系统:咳嗽、哮喘。

相关疾病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急性扁桃腺炎,轻型肺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腺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用药前要认真询问病人对本品的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注意监护,对高敏体质或对同类产品有严重过敏史者禁止使用。
2.咳喘病、严重血管神经性水肿、静脉炎患者对本品有过敏史的、年老体弱者、心肺严重疾患者应避免使用。
3.使用本品时不应与其他药品混用,最好单用。
4.不得超过剂量或浓度(建议静脉滴注时药液浓度不应超过1.2%)应用,尤其是儿童,要严格按体重计算用量。
5.静脉滴注本品应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开始漓注时应为20滴/分钟,15~20分钟后,患者无不适,可改为40~60滴/分钟,并注意监护病人有无不良反应发生。
6.本品与生理盐水或5~10%葡萄糖溶液配伍时如出现浑浊或沉淀,请勿使用(本品的最佳配伍PH值为6~8)。
7.首次用药应密切注意观察,一旦出现皮疹、瘙痒、颜面充血,特别是出现心悸、胸闷、呼吸困难、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及时给予脱敏治疗。8.本品与氨基糖苷类(庆人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及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白霉素)、喹诺酮类等配伍时易产生浑浊或沉淀,请勿配伍使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暂定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经动物实验其结果显示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另外具有解热和抗炎效应。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临用前,先以适量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再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ml稀释。每次每公斤体重60mg,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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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编号:黑20160057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2301998270754576(2-1)

法定代表人:张镇平

发证日期:2018-09-10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王国才

日常监管机构: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王 宇 李 颖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赵鲁元

质量负责人:冯文军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243号

生产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243号: 糖浆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口服液、中药提取***

生产范围: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244号:糖浆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口服液(中药提取)***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245号:糖浆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口服液(中药提取)***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243号:糖浆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口服液(中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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