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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速康胶囊

日期:2018-12-07
肝速康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1627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23g

生产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109号

批准日期:2015-06-30

药品本位码:86903712003027

适应症

本品具有降酶,降浊,调整机体免疫功能,改善代谢障碍、肝病症状及加速肝功能恢复等作用。用于急、慢性、迁延性肝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急性肝炎,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急性肝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儿童用药

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抑制肝炎病毒复制,改善肝功能障碍,抗肝细胞脂质过氧化,调节机体免疫功能,增强人体的抗病毒能力。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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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黑龙江

编号:黑20160055

分类码:HabZbF

机构代码:912301008280277137

法定代表人:张镇平

发证日期:2018-02-12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王国才

日常监管机构: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任艳春、王显益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马杰

质量负责人:赵玉新

注册地址:呼兰区哈黑公路388号

生产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109号: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软胶囊剂,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口服混悬剂,口服溶液剂,栓剂,软膏剂,乳膏剂,原料药,无菌原料药,药用辅料***哈尔滨市香坊区军民街1号:片剂(青霉素类),硬胶囊剂(青霉素类),颗粒剂(青霉素类),原料药***哈尔滨市呼兰区哈黑公路388号:粉针剂(青霉素类),无菌原料药***

生产范围: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109号: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软胶囊剂,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口服混悬剂,口服溶液剂,栓剂,软膏剂,乳膏剂,原料药(头孢氨苄、头孢拉定),无菌原料药(青霉素钠、头孢他啶、头孢噻肟钠、头孢曲松钠、头孢唑林钠、头孢替唑钠、头孢拉定、酒石酸吉他霉素、乳糖酸阿奇霉素、头孢唑肟钠、对氨基水杨酸钠、盐酸头孢替安、盐酸林可霉素、精氨酸、头孢他啶(含碳酸钠)、头孢拉定/L-精氨酸、头孢美唑钠),药用辅料(无水枸橼酸)***哈尔滨市香坊区军民街1号:片剂(青霉素类),硬胶囊剂(青霉素类),颗粒剂(青霉素类),原料药(阿莫西林)***哈尔滨市呼兰区哈黑公路388号:粉针剂(青霉素类),无菌原料药(阿莫西林钠、氨苄西林钠、舒巴坦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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