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3020414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眼用制剂
规格:每瓶装8ml;每瓶装10ml;每瓶装15ml
生产地址:杭州临安市苕溪南路78号
批准日期:2015-06-04
药品本位码:86904508000398;86904508000343;86904508000282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4508000398[每瓶装15ml];86904508000343[每瓶装10ml];86904508000282[每瓶装8ml]
适应症
清肝,明目,止痛。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慢性结膜炎,视疲劳等。能近期提高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远视力,并能改善眼胀眼痛,干涩不舒,不能持久阅读等症状。
品牌
天目山药业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远视眼,老花眼,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视网膜色素上皮炎,急性色素上皮炎,视网膜静脉周围炎,青年复发性视网膜玻璃体出血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适宜人群
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人群。
不适宜人群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闭。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七册WS1-8-3281-98
作用类别
珍珠明目滴眼液为视疲劳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有冰片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