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3110
英文名称:Levonorgestrel and Quinestrol Tablet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湖北襄阳
剂型:片剂
规格:左炔诺孕酮6mg,炔雌醚3mg
生产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人民路11号
批准日期:2015-06-30
药品本位码:86901884000240
适应症
本品有抑制排卵的作用,为女用长效口服避孕药。
不良反应
1.类早孕反应:和短效口服避孕药表现相似,但比较严重,开始服药的前几个周期表现较重,反应发生时间一般在服药后8~12小时,因此将服药时间定于午饭后,使反应高潮恰在熟睡中,可使之减轻。
2.白带增多:为长效口服避孕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多发生在3~6周期之后。
3.少数人发生月经过多或闭经。
4.其他有胃痛、浮肿、乳房胀痛、头痛等。
相关疾病
卵巢残余综合征,卵巢残余综合症,剩余卵巢综合征,避孕,卵巢残余综合症,剩余卵巢综合征
禁忌
子宫肌瘤、乳房肿块及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血管疾病、血栓史、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精神病或抑郁症、多血脂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适用于长期同居夫妇避孕,每月只需服药一次,但必须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按规定用药。
2.初次服药后10~15天来一次月经,开始服药的两次月经周期有些缩短,属于正常现象,第三次转为正常。
3.服药期间有个别人因体内雌激素不足而发生阴道出血,可加服炔雌醇片,每天每次1片(0.005~0.01mg)或遵医嘱。
4.服药期间定期体检,发现异常及时停药。
5.如需生育,应停药或采取其它避孕措施,半年后再怀孕。
6.凡患有急慢性肝炎、肾功能不全、肿瘤、子宫肌瘤、乳房肿块、糖尿病、血栓性疾病、心脏病、哺乳期妇女、严重高血压禁用。既往月经不调、有闭经史者,产后或流产后未恢复正常月经者,不宜服用。
7.服避孕药的吸烟妇女并发心血管病(脑卒中、心肌梗死等)较不吸烟者多,因此服避孕药妇女应停止吸烟,或吸烟妇女(特别是年龄超过35~40岁者)不宜服避孕药。
8.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病、视觉障碍、原因不明剧烈性头疼或偏头疼、出现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等。
9.严格按照规定方法服药,漏服药不仅可以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
10.服药期限,以连续3~5年为宜,停药观察数月,体检正常者,可再服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服药后可使乳汁减少,故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
儿童用药
不适用。
药物相互作用
1.影响避孕效果的药物:抗菌素类药抑制肠内细菌繁殖,减少激素结合物的分解,减少肠肝循环;诱导肝药酶的药物如利福平、催眠和抗惊厥药、解热镇痛药;三环类抗抑郁药在肝脏与本品竞争共同代谢酶。
2.与避孕药合并应用,药效受影响的药物:降压药的降压效果降低;抗凝药效果降低;降糖药(如胰岛素及口服降糖药)控制糖尿病的疗效降低;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效果增强。
药物过量
目前为止未知超剂量的病例。若大量服药,应先进行洗胃。
药物毒理
炔雌醚(炔雌醇环戊醚)为长效雌激素,口服后经胃肠道吸收,贮存于脂肪组织内,缓慢释放出炔雌醇,通过抑制丘脑下部-垂体-卵巢轴来抑制卵巢排卵,达到长效避孕作用,孕激素与其配伍,对抑制排卵既有协同作用,又可使子宫内膜转化,呈现分泌现象,导致撤退性出血,形成周期性改变。一月服药1次、避孕率可达98%以上。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用法用量
1??于月经的当天算起,第5天午饭后服药一次,间隔20天服第二次,或月经第5天及第10天各服1片,以后均以第二次服药日期,每月服1片,一般在服药后6~12天有撤退性出血。服药后不良反应重者,第4个周期开始可改用减量片。
2??原服用短效口服避孕药改服长效避孕药时,可在服完22片后的第二天接服长效避孕药片,以后每月按开始服长效避孕药的同一日期服药1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