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318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内蒙古赤峰
剂型:丸剂(水丸)
规格:----
生产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红山经济开发区丹龙街1号
批准日期:2015-04-12
药品本位码:86903918001605
适应症
本品清热解毒,散风消肿。用于脏腑积热,风热湿毒引起的疮疡初起,红肿疼痛,憎寒发热,风湿疙瘩,遍身刺痒,大便秘结。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羊胡疮,花柳病,性传播疫病,蜂螫伤,痔疮,便秘,便秘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4.有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