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0708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内蒙古赤峰
剂型:丸剂(大蜜丸)
规格:每丸重9g
生产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红山经济开发区丹龙街1号
批准日期:2015-04-12
药品本位码:86903918000431
适应症
本品用于滋阴降火。用于阴虚火旺,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小便短赤。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蟹睛,角膜溃破,虹膜脱出,阴虚发热,精子增多症,白淫,胬肉攀睛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孕妇慎服。
2.虚寒性病证患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怕冷,手足凉,喜热饮。
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开水或淡盐水送服。
5.服药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服。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