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因子口服溶液

日期:2018-12-04
转移因子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3288

英文名称:Transfer Factor Oral Solution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口服溶液剂

规格:10ml:10mg(多肽):300μg(核糖)

生产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四路202号

批准日期:2015-09-21

药品本位码:86902347000647

适应症

本品用于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的辅助治疗(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小儿轮状病毒性肠炎等);亦可作为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剂;本品可用于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症、慢性皮肤黏膜真菌病等免疫缺陷疾病。

品牌

金花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小儿轮状病毒性肠炎,湿疹,血小板减少

禁忌

1.禁与热的饮料、食品同服,以免影响疗效。
2.混浊或变色勿用。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食鱼、虾、酒、绿豆、西红柿等食物,以免影响疗效。
2.按照用法用量使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3.成人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一年半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与利尿酸、速尿、乙噻嗪、三氯甲噻嗪等利尿剂并用时,其利尿作用可增强本品所含甘草酸二铵的排钾作用,而导致血清钾值的下降,应特别注意观察血清钾值的测定。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品是中药甘草有效成分的提取物,具有一定的抗炎、保护肝细胞膜及改善肝功能的作用。药理实验证明,小鼠口服能减轻因四氯化碳、硫代乙酰铵和D-氨基半乳酸引起的血清丙氨基转移酶(ALT)及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还能明显减轻D-氨基半乳酸对肝脏的损伤和改善免疫因子对肝脏的慢性损伤。

药代动力学

静脉注射后约有92%以上的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平均滞留时间为8小时;在体内以肺、肝、肾分布最高,其它组织分布很低,主要通过胆汁从粪便中排出,部分从呼吸道以二氧化碳形式排出,尿中排出为少量。

贮藏

密闭,在凉暗处保存。

执行标准

WS1-XG-037-2000-2008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2~3次.

性状

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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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陕西西安

编号:陕20160002

分类码:HbZab

机构代码:9161000092056049XF

法定代表人:吴一坚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胡小平

日常监管机构:西安市雁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云雷、乔海波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韩卓军

质量负责人:陈建华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四路202号

生产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四路202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原料药,灌肠剂(溶液剂【外用】)***

生产范围: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四路202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原料药(人工虎骨粉),灌肠剂(溶液剂【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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