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804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吉林吉林
剂型:丸剂
规格:每丸重9g;每36丸重7.2g(相当于饮片5g)
生产地址:吉林省安图县明月镇
批准日期:2015-06-18
药品本位码:86903353000263;86903353000546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3353000263[丸剂(糖丸),每丸重9g];86903353000546[丸剂,每36
适应症
本品用于滋阴降火,补肺止嗽。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咳血,胸胁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骨与关节结核。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骨结核病,骨结核,掌指骨结核,长骨骨干结核,涎腺结核,并发截瘫的脊柱结核,颈部淋巴结结核,骨结核
禁忌
外感引起的发热恶寒、咳嗽黄痰者忌用。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5g,一日2次。骨结核患者每次用生鹿角15g煎汤服药。
性状
本品为黑色浓缩丸,除去包衣显棕黄色;气微,味甘、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