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591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32g
生产地址:四平市吉春路1号
批准日期:2015-04-22
药品本位码:86903374001638
适应症
清热化湿,醒脾消滞。用于脾胃伏火引起的消化不良,脘腹胀满,不思饮食、口苦口臭等症。
品牌
吉春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脾胃伏火,功能性消化不良,脾胃伏火
禁忌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口干、舌红、手足心热者。
3.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儿童用药
1.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清除肠道垃圾,抑灭肠毒:藿香清胃胶囊能全面调理人体肠道功能,迅速激活肠肌末稍神经,增强肠道蠕动,调肠理气,清肠排毒,快速消除肠道内堆积的大量毒素、宿便、肠脂等垃圾,杀灭肠道有害毒素,清洁肠道,调节肠道微生态平衡和菌群分布,促进有益菌群增生,抑制有害菌和毒素产生,恢复肠道自律功能,保持肠道通畅,消除便秘、口臭、上火等症。
2.修复胃肠粘膜,清胃败火:藿香清胃胶囊内含大量的生物活性成份,能全面修复胃肠粘膜,调节胃肠功能紊乱,消除因吸烟、积食、宿食、胃内腐败残留物质造成的胃气不纳、胃火上旺、胃毒聚积。同时清热凉血、养阴生津、清胃败火、清毒养胃、调整胃肠功能,促进消化吸收,提高胃肠粘膜腺体分泌功能,调肠营胃,理气化浊,调畅气机,使胃内秽浊之气得以下行,五谷化生之香气得以上升,从根本上治疗口臭恶疾。
3.调养清润肺脏,根除肺毒:藿香清胃胶囊能紧紧抓住产生口臭的关键所在,能全面清除杀灭肺内污浊、毒素,激活肺泡活力,避免了肠胃污浊之气入侵肺部,以及外部烟浊、粉尘、受污染空气对肺脏组织的损坏,造成肺部气体交换失调,污气侵肺导致口臭发生。清除了肺部毒素垃圾就好像绿化了呼吸系统,这样使人体呼吸之气不断吐故纳新,长久保持清新、吐气如兰,杜绝口臭发生。
4.肃清口腔有害细菌,均衡口腔菌群环境:藿香清胃胶囊高倍浓缩的有效成分在口腔缓慢崩解,可以有效肃清黏附于口腔粘膜及牙齿缝隙之间的有害细菌,在较短时间内均衡改善口腔的小环境。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YBZ03892006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