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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肤康液

日期:2018-12-06
烧伤肤康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180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搽剂

规格:每瓶装50ml

生产地址:四平市吉春路1号

批准日期:2015-06-08

药品本位码:86903374000136

适应症

清热解毒,收敛止痛,保护创面。用于轻度水、火烫伤及热疖、痱子、湿疹。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轻度水烫伤,轻度火烫伤,热疖,痱子,湿疹,湿疹

禁忌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3.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药只适用轻度小面积烫伤,重度、大面积烫伤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外用,将本品摇匀,用消毒棉球蘸取药液,轻轻涂于清洁的创面或患处,一日3~4次。二至三日后不再涂,任其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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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吉林四平

编号:吉20160214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75933670-6

法定代表人:曲风采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崔洪海

日常监管机构: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铁东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徐志荣、冯广富、颜丽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曲风采

质量负责人:耿岩

注册地址:四平市吉春路1号

生产地址:四平市吉春路1号:口服溶液剂,糖浆剂,搽剂,栓剂,软膏剂,片剂,硬胶囊剂,丸剂(糊丸、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颗粒剂,合剂,乳膏剂,酒剂,酊剂(含外用)***

生产范围:四平市吉春路1号:糖浆剂,搽剂,栓剂,软膏剂,片剂,硬胶囊剂,丸剂(糊丸、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颗粒剂,合剂,乳膏剂,酒剂,酊剂(含外用),口服溶液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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