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312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搽剂
规格:每瓶装20ml,25ml,45ml
生产地址:四平市吉春路1号
批准日期:2015-04-22
药品本位码:86903374000693;86903374000648;86903374000655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3374000693[每瓶装25ml];86903374000648[每瓶装45ml];86
适应症
消炎、止痒。用于皮炎、痱子、皮肤瘙痒等。
品牌
吉春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皮炎,痱子,痱子
禁忌
药液过敏者忌用。
注意事项
1.偶有皮肤过敏者,可停止使用。
2.外阴皮肤瘙痒,请100倍稀释或遵医嘱使用。
3.不能入口、鼻、眼、耳。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中药成分制剂第九册WS3-B-1703-9
用法用量
外用涂抹患处,每日数次。
性状
本品为浅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具辛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