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288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吉林吉林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25g
生产地址: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北山街31号
批准日期:2015-04-27
药品本位码:86903421002014
适应症
补气养血,健脑益智。用于健忘气血亏虚证,记忆减退,倦怠乏力,头晕心悸,以及老年性痴呆以上症状的改善。
品牌
长龙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格斯特曼综合征,传染性痴呆病,格-斯二氏综合征,格斯特曼-施特劳斯纳综合征,格斯特曼综合症,汽油、煤油中毒,汽油中毒,老年人血管性痴呆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气喘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复方活脑舒胶囊治疗血管性痴呆的疗效,研究证实复方活脑舒胶囊对血管性痴呆的智能障碍、记忆能力、日常生活能力、精神状态均有明显改善作用,无明显不良反应,安全有效,值得临床推广使用。血管性痴呆是由各种脑血管病所致的痴呆,有卒中发作或短暂脑缺血发作病史,早期可能仅有记忆丧失,自知力和判断力可保持较好,晚期进展为全面性痴呆,各种高级神经功能均减退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WS-10884(ZD-0884)-2002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粒(重症5粒),一日2次,饭后服;12-15天为一疗程。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酸,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