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胆川贝液

日期:2018-12-10
蛇胆川贝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617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吉林吉林

剂型:糖浆剂

规格:每支10ml

生产地址: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

批准日期:2015-05-26

药品本位码:86903425000917

适应症

本品用于祛风止咳,除痰散结。用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中的风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咳痰不爽或久咳不止。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慎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国家《国家药品标准(修订)颁布件WS3-B1832-94-2011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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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吉林吉林

编号:吉20160043

分类码:HabZabY

机构代码:91220501126870028U

法定代表人:张益胜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崔洪海

日常监管机构:集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良彩、金鑫、任辉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张益胜

质量负责人:薛晓民

注册地址: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

生产地址: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酒剂,搽剂,糖浆剂,口服乳剂,原料药,硬胶囊剂,片剂,中药饮片,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吉林省集安市大王镇下解放村:中药饮片***

生产范围: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酒剂,搽剂,糖浆剂,口服乳剂,原料药(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人参茎叶总皂苷、西洋参茎叶总皂苷),硬胶囊剂,片剂,中药饮片(净制、切制),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吉林省集安市大王镇下解放村: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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