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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羊角颗粒

日期:2018-12-07
复方羊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995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吉林吉林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8g

生产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鹿场街7号

批准日期:2015-04-17

药品本位码:86903391000744

适应症

平肝、镇痛。本品用于偏头痛,血管性头痛,紧张性头痛,也可用于神经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小儿后颅窝型脑积水综合征,小儿Dandy-Walker综合征,小儿Luschka-Magendie孔(第四脑室孔)闭锁综合征,小儿第四脑室侧孔、中孔闭锁综合征,丛集性头痛,偏头痛性神经痛,组胺性头痛,紧张性头痛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肝大,肝风患者不宜使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13册WS3-B-2575-97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8克,一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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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吉林吉林

编号:吉20160067

分类码:HbZbY

机构代码:69612790-6

法定代表人:孙涛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郭洪志

日常监管机构: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龙潭分局药品器械监管科

日常监管人员:高春华、段志东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王立波

质量负责人:张征

注册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鹿场街7号

生产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鹿场街7号:中药饮片,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煎膏剂,散剂,颗粒剂,片剂(含头孢菌素类),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糖丸)***吉林市高新区深东路1116号:片剂(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头孢菌素类),颗粒剂,散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糖丸),煎膏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中药饮片***

生产范围:吉林市龙潭区鹿场街7号: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煎膏剂,散剂,颗粒剂,片剂(含头孢菌素类),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糖丸)***吉林市高新区深东路1116号:片剂(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头孢菌素类),颗粒剂,散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糖丸),煎膏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中药饮片(净制、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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