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097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吉林吉林
剂型:合剂
规格:每瓶装150ml
生产地址:吉林市船营经济开发区吉长公路北线8号
批准日期:2015-05-06
药品本位码:86903471000909
适应症
泻热解毒,清利咽喉。用于急性扁桃腺炎,咽喉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急性扁桃腺炎,咽炎,喉炎,急性扁桃体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孕妇慎服。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服。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板蓝根味苦气寒,入心胃经,直折上炎之火热之邪,又能入血分而凉血,具有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散结之功;玄参性寒质润,味咸可软坚散结,具有清热养阴,解毒散结之功。
2.山豆根味苦气寒,入心胃经,助板蓝根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散结;连翘虽为果实而质颇轻扬,性凉可清热解毒,兼可升浮宣散,使表里及气血两清。
3.青果性平偏寒,清热解毒,利咽化痰;黄芩善清肺热而泄火解毒;麦冬味甘微寒,滋阴清热,以防火热伤津;大黄苦寒沉降,泻火通便,开实火下行之路。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5ml,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