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005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河北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2g
生产地址:吉林省柳河县经济开发区滨河北街665号
批准日期:2015-11-23
药品本位码:86903339001079
适应症
补肺纳气,止咳平喘,理肺化痰。用于肺脾两虚,肾不纳气所致气久咳痰白气喘阵作,动则益甚,疲乏无力,畏寒背冷,苔白,脉沉等,或用于慢性气管炎迁延、缓解期,轻度慢性阴塞性肺气肿见上述症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肺脾两虚,肾不纳气,慢性气管炎,轻度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肾虚,肾虚
禁忌
对急性期具有热壅肺和阴虚肺燥症患者应禁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药理作用:主要有明显的镇咳,平喘,抗炎,促进小鼠网状内皮系统吞噬功能,可增加正常小鼠肺脏内蛋白质、RNA含量,可抑制由氯化镉中毒引起的大鼠肺脏蛋白质、RNA下降,同时降低肺脏5-HT,并能增加血浆内cAMP的含量,可使氯化镉中毒大鼠血清微量元素锌升高、铜降低。
2.毒性试验:小鼠口服本品40g/kg,观察七日无死亡和其它不良反应。慢性毒性和病理结果表明,金咳息胶囊对心、肝、脾、肺、肾无明显影响,对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无明显影响,上述结果表明,本品毒性很低。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