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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脾口服液

日期:2018-12-11
启脾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8009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吉林四平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每瓶装120ml,每瓶装100ml

生产地址:吉林省四平市开发区路3288号

批准日期:2015-03-25

药品本位码:86903496000311;86903496000304;86903496000786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3496000311[每支装10ml];86903496000304[每瓶装100ml];86903496000786[每瓶装120ml]

适应症

健脾和胃、用于脾胃虚弱,消化不良,腹胀便溏。

品牌

百氏福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脾胃虚弱,消化不良,消化不良

禁忌

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之品。

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
2.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之品。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动物实验提示,启脾口服液可促进小鼠小肠推进性运动,大鼠胃排空及增加大鼠胃液分泌量。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0ml;小儿一岁以下1.5ml/次;1~4岁2~2.5ml/次;5~9岁3.0~5ml/次;10~14岁5~6.5ml/次;15~18岁6.5~10ml/次;60岁以上7.5ml/次。一日2~3次,或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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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吉林四平

编号:吉20160080

分类码:HabZbY

机构代码:12489538-7

法定代表人:徐有章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崔洪海

日常监管机构: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铁东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徐志荣、冯广富、颜丽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徐有章

质量负责人:杜丽爽

注册地址:吉林省四平市开发区路3288号

生产地址:吉林省四平市开发区路3288号: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糖浆剂,口服溶液剂(含抗肿瘤药),合剂,颗粒剂,口服混悬剂(干混悬剂),原料药***

生产范围:吉林省四平市开发区路3288号: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糖浆剂,口服溶液剂(含抗肿瘤药),合剂,颗粒剂,口服混悬剂(干混悬剂),原料药(匹多莫德、他达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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