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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热速清口服液

日期:2018-12-06
小儿热速清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0002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吉林四平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每瓶装120毫升(每1毫升相当于饮片1.1625克)

生产地址:吉林省四平经济开发区一正路1号

批准日期:2015-02-12

药品本位码:86903494000443

适应症

清热解毒,泻火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咽喉肿痛、鼻塞流涕、咳嗽、大便干结。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感冒,感冒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4小时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避光。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2.5~5毫升,一岁至三岁一次5~10毫升,三岁至七岁一次10~15毫升,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

性状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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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吉林四平

编号:吉20160120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74930450-8

法定代表人:于光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郭洪志

日常监管机构: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铁东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徐志荣、冯文富、颜丽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于光

质量负责人:孙晓霞

注册地址:吉林省四平经济开发区一正路1号

生产地址:吉林省四平经济开发区一正路1号:片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糊丸),茶剂,糖浆剂,合剂,颗粒剂,硬胶囊剂,散剂,口服溶液剂,栓剂,软膏剂,乳膏剂,凝胶剂,贴膏剂(橡胶膏剂)***

生产范围:吉林省四平经济开发区一正路1号:茶剂,糖浆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糊丸),颗粒剂,合剂,片剂,硬胶囊剂,散剂,口服溶液剂,栓剂,软膏剂,乳膏剂,凝胶剂,贴膏剂(橡胶膏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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