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0002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吉林四平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每瓶装120毫升(每1毫升相当于饮片1.1625克)
生产地址:吉林省四平经济开发区一正路1号
批准日期:2015-02-12
药品本位码:86903494000443
适应症
清热解毒,泻火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咽喉肿痛、鼻塞流涕、咳嗽、大便干结。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感冒,感冒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4小时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避光。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2.5~5毫升,一岁至三岁一次5~10毫升,三岁至七岁一次10~15毫升,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
性状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