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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苏止咳糖浆

日期:2018-12-06
杏苏止咳糖浆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808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湖北武汉

剂型:糖浆剂

规格:----

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

批准日期:2015-06-30

药品本位码:86901946000867

适应症

本品宣肺散寒,止咳祛痰。用于风寒感冒咳嗽,气逆。

品牌

龙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风寒感冒,咳嗽,气逆,气逆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痰由白变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宣肺气,散风寒,镇咳祛痰。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一增补本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1.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性状

本品为淡棕色的黏稠液体;气芳香、味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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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湖北武汉

编号:鄂20160004

分类码:HbZab

机构代码:17770184-9

法定代表人:刘勤强

发证日期:2018-11-05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刘文斌

日常监管机构:武汉市汉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吕岚、刘颖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何勤

质量负责人:刘英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

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散剂,糖浆剂,煎膏剂(膏滋),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糊丸),(含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范围: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糖浆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含中药提取车间),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糊丸),煎膏剂(膏滋),散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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