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槐角丸

日期:2018-12-06
槐角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797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湖北武汉

剂型:丸剂(水蜜丸)

规格:----

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

批准日期:2015-07-16

药品本位码:86901946000591

适应症

本品清肠疏风,凉血止血。本品用于血热所致的肠风便血﹑痔疮肿痛。

不良反应

部分患者服药后可有轻度腹泻。

相关疾病

盆底腹膜疝,盆底腹膜膨出,痔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2.保持大便通畅。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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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湖北武汉

编号:鄂20160004

分类码:HbZab

机构代码:17770184-9

法定代表人:刘勤强

发证日期:2018-11-05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刘文斌

日常监管机构:武汉市汉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吕岚、刘颖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何勤

质量负责人:刘英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

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散剂,糖浆剂,煎膏剂(膏滋),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糊丸),(含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范围: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糖浆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含中药提取车间),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糊丸),煎膏剂(膏滋),散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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