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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氧沙林溶液

日期:2018-12-08
甲氧沙林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5623

英文名称:Methoxsalen Solution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江苏

剂型:酊剂

规格:0.2%

生产地址: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康安路3号

批准日期:2015-08-12

药品本位码:86901495000462

适应症

本品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品牌

迪赛诺

不良反应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相关疾病

白癜风,银屑病,白癜风

禁忌

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菜﹑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12岁以下儿童禁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其他光敏性药物。本品与吩噻嗪类药物同用可加剧对眼脉络膜﹑视网膜和晶体的光化学损伤。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本品为光敏剂,使用本品并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可以产生以下光感活性:提高酪氨酸酶活性,促进表皮黑色素形成,促使毛囊中的黑色素细胞向表皮移动,从而使皮肤上出现色素沉着,用于治疗白癜风。抗表皮增殖作用。抑制牛皮癣(银屑病)等症的表皮细胞增生,使皮损消退。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避光,保存。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1)白癜风,在照射UVA前2~4小时口服本品20mg,每周2~3次(至少间隔48小时),日光照射时,对淡肤色者,首次不超过15分钟,对中等程度肤色者,不超过20分钟;对深肤色者不超过25分钟,根据红斑和压痛情况,后每次治疗时间可增加5分钟,如采用人工光源照射时,首次照射时间不超过日光照射发生红斑时间的一半。(2)银屑病或蕈样肉芽肿,在照射UVA前2小时,按体重口服0.4~0.6mg/kg,每周2~3次(至少间隔48小时),曝光时间需按照采用特殊光源的说明根据皮肤类型和治疗效应而定,曝光次数可逐渐减少维持治疗。2.12岁以上儿童剂量与成人常用量相同,12岁以下儿童禁用。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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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江苏

编号:苏20160141

分类码:HabZbCab

机构代码:91320481792322090C

法定代表人:王军平

发证日期:2018-06-20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樊路宏

日常监管机构: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杨峰、陈彬、范俊芬、周彩萍、朱华、徐康、王俊、何爱康、蒋新华、蒋献跃、郝青松、任立新、刘金龙、杨三忠、彭燕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陈为功

质量负责人:杨春波

注册地址: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康安路3号

生产地址: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康安路3号:小容量注射剂、粉针剂、片剂、硬胶囊剂、酊剂、洗剂、原料药、无菌原料药***,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康安路3号:小容量注射剂、粉针剂、片剂、硬胶囊剂、酊剂、洗剂、原料药(盐酸拉贝洛尔、二硫化硒、盐酸阿米洛利、甲氧沙林、盐酸法舒地尔、拉米夫定、盐酸莫西沙星、齐多夫定、维格列汀)、无菌原料药(美罗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比阿培南)***,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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