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2020217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江苏连云港
剂型:混悬剂(外用)
规格:5g
生产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人民东路3号
批准日期:2015-08-10
药品本位码:86901438000108
适应症
本品具有去腐生新,清热解毒的作用。主治毛囊炎、结节性痒疹、成人痒疹、寻常疣、神经性皮炎等。
品牌
楚克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网状红斑萎缩性毛囊炎,虫蚀状皮肤萎缩,蜂窝状萎缩,红斑性皮肤萎缩,网状红斑性毛囊炎,中面部对称性网状皮肤萎缩,嗜酸性脓疱性毛囊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将药物搅匀,需稀释的药液随配随用,治疗要注意常规消毒,清洁皮肤。
2.擦洗药物,应用生理盐水或冷开水擦洗,不能用酒精棉球擦洗。
3.切忌将药物进入眼内。大血管与近骨膜处药物不能久留。
4.用药后病变组织形成的痂,不可强行剥落,让其自行脱落,少数患者脱痂时间较长,有一定痒感,属正常情况。
5.脱痂初期,皮肤粉红或留有少量色素,一至二个月后与正常皮肤同色,不必担心。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是
有效期
暂定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WS3-B-3144-98
用法用量
1.毛囊炎(1)初期:患处未化脓,红肿热痛,常规消毒后,再将药点在疮头表面,几分钟后微有疼痛,疮头逐出黄的液体,病灶渐变软,用生理盐水洗去药物,结束治疗。(2)中、后期:病灶已化脓或组织坏死,但疮头被脓栓赌赛,用探针裹入少量药棉蘸要插入脓腔,并迅速旋转拔出,即可结束治疗。
2.节结性痒疹将药点在节结上,有疼痛感和少量渗出液,并消除节结,即用生理盐水洗去药品,如数量较多,可按上法分批治疗,如点药一次无感觉,可连续在原部位点药,直至上述现象出现。
3.寻常疣将药涂在病灶上,药干用药棉擦去,按此法连续涂药几次,见病变组织根部变黑坏死,擦去药物,结束治疗。若疣体表面较硬,应先将较硬组织削去,再按上法涂药治疗。
4.神经性皮炎将药分散点在病变部位,药店直径不超过3mm,每点距离2~3cm,病人感觉点药部位发痒,随后有微痛,有事出现水泡,至病变组织潮红,洗去药物即可结束治疗。如未出现上述现象,可在原点药部位重新点药。直至上述现象出现为止。
性状
本品为黑褐色混悬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