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1037
英文名称:Pemirolast Potassium Tablets
商品名:普利敏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片剂
规格:10mg
生产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天路
批准日期:2016-04-28
药品本位码:86901614000045
适应症
本品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不良反应
1.中枢神经系统:嗜睡、困倦、头痛。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腹泻、口渴、口腔炎、胃痛、消化不良、软便等。3.血液系统:偶见血小板增加,血红蛋白减少。4.过敏:有时出现瘙痒,偶见皮疹、荨麻疹、面部潮红。5.肝脏:偶见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升高。6.肾脏:偶见蛋白尿。7.其它:偶见疲乏、发热、全身关节痛、鼻腔干燥感、鼻痛。8.国内吡嘧司特钾临床研究中有1例受试者出现心悸、肌肉颤抖,被医生判断为可能与吡嘧司特钾有关。?
相关疾病
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鼻炎
禁忌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皮质激素和抗组胺药,不是使已经发作的症状迅速减轻的药物,使用时应注意。2.支气管哮喘患者用药过程中如出现大发作,必要时服用气管扩张剂或皮质激素。3.对于长期服用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由于服用本品而对皮质激素减量时,须逐步进行。已减量的患者,在中止服用本品后,可能再度复发。4.出现副作用时,可减量或停药。5.对于季节性发作的患者,应考虑在好发季节之前服用该药,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由于在动物试验(大鼠)中,大量口服本品可使胎儿发育迟缓,故妊娠及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由于动物试验(大鼠)中,乳汁中可检测到本品,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用药小儿支气管哮喘治疗可使用本品,对于小儿,通常按下述年龄组的一次口服量,一日2次,早饭后和晚饭后(或就寝前)服用。但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适宜地增减。年龄一次口服量5~11岁5mg11岁以上10mg本品对小儿过敏性鼻炎的使用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一般情况下,高龄患者生理机能低下,易产生副作用,发现副作用时,需减量(例如半量)或停药。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药理研究表明,本品为特异性I型变态反应抑制剂,能剂量依赖性地抑制抗原-抗体反应引起的组胺、白三烯D4和B4、PAF、PGD2、TXA2和B细胞激活因子等的释放。在大鼠和豚鼠中本品能剂量依赖性抑制被动皮肤过敏反应(PCA)和实验性哮喘。临床研究表明,144例支气管哮喘患者服用本品每次10mg,每天2次,轻度至明显改善率为65.9%。本品对50岁以上、病程超过5~10年的哮喘患者尤为有效。
用法用量
支气管哮喘:成人一次10mg,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