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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双花颗粒

日期:2018-12-11
复方双花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0106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6g

生产地址: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科七路5号

批准日期:2015-09-23

药品本位码:86901487000043

适应症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本品用于风热外感,症见、发热,微恶风,头痛,鼻塞流涕,咽红而痛或咽喉干燥灼痛,吞咽则加剧,咽扁桃体红肿。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外感风热,发热,微恶风,头痛,鼻塞流涕,咽红而痛,咽喉干燥,鼻塞流涕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一次6克,一日4次。
2.儿童3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
3.3~7岁一次3克,一日4次。
4.7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疗程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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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江苏

编号:苏20160045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320100135663303K

法定代表人:邹翔

发证日期:2017-03-20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叶耀宇

日常监管机构: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高强、倪永兵、乔政、姜莉、孔德�、杨敏、邱璐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王全林

质量负责人:陶少柏

注册地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科七路5号

生产地址: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七路5号:硬胶囊剂、颗粒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片剂***

生产范围: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七路5号:硬胶囊剂、颗粒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片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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