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宣止咳颗粒

日期:2018-12-06
清宣止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006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江苏泰州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g

生产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苏中路1号

批准日期:2015-08-17

药品本位码:86901493001133

适应症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咳嗽,证见:咳嗽,咯痰,发热或鼻塞,流涕,微恶风寒,咽红或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小儿外感风热咳嗽,咳嗽,风热咳嗽,小儿感冒,小儿外感风热咳嗽,小儿感冒

禁忌

糖尿病患儿禁服。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本品对氨水、电刺激引起的小鼠咳嗽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2.可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出量,提示有一定的祛痰作用;
3.对化学物质所引起的动物急性炎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1~3岁:每次1/2包;4~6岁:3/4包;7~14岁:每次1包;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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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江苏泰州

编号:苏20160414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91321200141355745E

法定代表人:唐仁茂

发证日期:2017-05-08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叶耀宇

日常监管机构: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熊兆乔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唐仁茂

质量负责人:凌斌

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苏中路1号

生产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苏中路1号:大容量注射剂(含多层共挤膜输液袋、聚丙烯输液瓶)、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合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混悬剂、干混悬剂、原料药、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江苏省泰州市苏中路1号:大容量注射剂(含多层共挤膜输液袋、聚丙烯输液瓶)、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合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混悬剂、干混悬剂、原料药〔(云芝胞内糖肽)、(加替沙星、坎地沙坦酯、硫普罗宁、阿克他利、甘草酸二铵、盐酸氟西汀、盐酸曲美他嗪、拉呋替丁、福多司坦、甲磺酸帕珠沙星、普卢利沙星、依达拉奉、丹参酮ⅡA磺酸钠、次水杨酸铋、米格列奈、盐酸莫西沙星)〕、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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