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498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江西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9克
生产地址:江西省定南县城工业大道688号
批准日期:2015-11-05
药品本位码:86905334000026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感冒、急性扁桃体炎、咽炎属风热证者。
品牌
保利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感冒,急性扁桃体炎,咽炎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在阴凉处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9克,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