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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退热颗粒

日期:2018-12-07
感冒退热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1113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江西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8克

生产地址:江西省龙南县五里山

批准日期:2015-07-17

药品本位码:86905311000209

适应症

本品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外感风热,热毒壅盛,发热,咽喉肿痛,咽喉肿痛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本方由4味药组成。本方为治温热病毒入于血分,而见发斑、神昏、壮热、烦躁等症,或发热、头痛、咽痛及痄腮、痈肿、疮毒等热毒炽盛之症,或外感风热感冒等的有效成药。
2.以苦寒之大青叶、板蓝根为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
3.辅以连翘既散上焦之风热,又泻火解毒,凉血清气,使气血流通,散结消肿而止痛,共起清热解毒,凉血止痛之功,拳参苦凉,功能清热解毒,消痈散结;
4.诸药合用,共奏清热解毒、解肌退热、消肿散结之功。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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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江西赣州

编号:赣20160038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3607007277617407

法定代表人:许强

发证日期:2016-07-26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吴维

日常监管机构:龙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刘玉华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陈冬梅

质量负责人:蔡友信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区(江西省龙南县五里山)

生产地址:江西省龙南县五里山:片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范围:江西省龙南县五里山:片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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