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131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江西宜春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每支装20ml;每支装10ml(无糖型)
生产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医药工业园
批准日期:2017-04-01
药品本位码:86905300000333;86905300000760;86905300000791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5300000333[每支装10ml];86905300000760[每支装20ml];86905300000791[每支装10ml(无糖型)]
适应症
本品解表化饮,止咳平喘。本品用于风寒水饮,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流行性感冒,咳嗽,伤寒,咳嗽
禁忌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内热咳喘及虚喘者不适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至棕黑色的液体,气微香,味甜.微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