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1948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江西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每支装15ml;每瓶装100ml
生产地址:江西省铜鼓县迎宾大道168号
批准日期:2015-06-02
药品本位码:86905325001032;86905325000134;86905325000967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5325001032[每支装15ml];86905325000134[每瓶装100ml];86905325000967[每支装10ml]
适应症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不良反应
氨刺激小白鼠致咳,口服鲜竹沥有明显的镇咳作用,小白鼠酚红法试验证明,鲜竹沥有明显的祛痰作用,通过大白鼠毛细管排痰量法化痰试验,竹沥可通过刺激胃粘膜经迷走神经反射性地引起呼吸道分泌液——主要是浆液成分增加,使痰液变稀薄,易于咳出。通过对家兔离体气管绒毛粘液流运动试验,表明竹沥可增强绒毛摆动的速度,加速绒毛粘液流运动。
相关疾病
小儿痰热惊风,痰多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用药期间,忌辛热食物。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儿童用药
适用。
老人用药
适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置遮光容器中,在阴凉处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ml,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至红棕色的液体;具竹气香,味微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