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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香圆颗粒

日期:2018-12-09
山香圆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169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江西南昌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4克(降糖)

生产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祺周桑海经济开发区

批准日期:2016-04-26

药品本位码:86905404000109

适应症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肺胃热盛,咽炎,急性扁桃体炎,咽喉肿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肺胃热盛,咽炎,急性扁桃体炎,急性扁桃体炎

禁忌

孕妇慎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5.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用法如下: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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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江西南昌

编号:赣20160071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61240057-4

法定代表人:张令垣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吴维

日常监管机构:南昌桑海工商行政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晏小勇、陈明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蒋金龙

质量负责人:蔡友良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桑海经济开发区

生产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祺周桑海经济开发区: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江西省南昌市新祺周桑海经济开发区: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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