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447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江西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重15克(相当于总药材15克)
生产地址:江西省峡江县工业园
批准日期:2015-12-24
药品本位码:86905332000257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咽喉肿痛。
品牌
普正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风热感冒,风热感冒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防潮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颗粒剂,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