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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板蓝根颗粒

日期:2018-12-06
南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447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江西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重15克(相当于总药材15克)

生产地址:江西省峡江县工业园

批准日期:2015-12-24

药品本位码:86905332000257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咽喉肿痛。

品牌

普正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风热感冒,风热感冒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防潮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颗粒剂,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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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江西

编号:赣20160085

分类码:HbZbY

机构代码:91360823744294486X

法定代表人:肖军平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吴维

日常监管机构:1、峡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吉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1、李琰;2、欧阳莺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肖军平

质量负责人:贾天亮

注册地址:江西省峡江县工业园区

生产地址:1、江西省峡江县工业园: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A线、B线),散剂,合剂,糖浆剂,酒剂,酊剂,喷雾剂,中药饮片(天然冰片),曲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2、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78号: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颗粒剂***

生产范围:1、江西省峡江县工业园: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A线、B线),散剂,合剂,糖浆剂,酒剂,酊剂,喷雾剂,中药饮片(天然冰片),曲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2、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78号: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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