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70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江西抚州
剂型:片剂(薄膜衣片)
规格:每片重0.5g
生产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巢经济开发区金柅大道169号
批准日期:2015-08-31
药品本位码:86905340000027
适应症
补血活血,调经止痛。用于血虚,月经不调,痛经,月经期症候群所引起的头痛,呕吐,失眠,胁痛及习惯性便秘等症。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血虚,月经不调,痛经,月经期症候群,头痛,失眠,习惯性便秘,头痛
禁忌
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注意事项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来月经腹痛重者请到医院就诊。
5.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当归补血活血,调经止痛,润肠通便。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月经不调、经闭痛经、虚寒腹痛、肠燥便秘、风湿痹痛、跌扑损伤、痈疽疮疡。
2.大枣作为中药应用主要用于中气不足、脾胃虚弱、体倦乏力、食少便溏、血虚萎黄、妇女脏躁等证的治疗。近年来药理研究发现,大枣中含有多种生物活性物质,如大枣多糖、黄酮类、皂苷类、三萜类、生物碱类、环磷酸腺苷(cAMP)、环磷酸乌苷(cGMP)等,对人体有多种保健治病功效.大枣具有补虚益气、养血安神、健脾和胃等作用。
3.何首乌有生首乌与制首乌之分:生首乌功能解毒(载疟)、润肠通便、消痈;制首乌功能补益精血、乌须发、强筋骨、补肝肾。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6片,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