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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蓉颗粒

日期:2018-12-05
鹿蓉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00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20g

生产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批准日期:2015-09-11

药品本位码:86905015001007

适应症

温补肾阳。用于肾阳虚证,症见面色(恍)白,形寒肢冷,倦怠嗜卧,腰膝酸软,夜尿频。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肾阳虚,肾虚,肾虚

禁忌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孕妇禁用;阴虚阳亢,舌红咽干者禁服;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处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20克,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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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编号:湘20150009

分类码:HbZbY

机构代码:91430000712191079B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发证日期:2016-04-15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梁毅恒

日常监管机构: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李慧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徐向平

质量负责人:韩慧敏

注册地址: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生产地址:1.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片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浓缩丸)、煎膏剂、糖浆剂、合剂(口服液)、灌肠剂***2.长沙市金洲大道18号:胶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炮炙(炒制、炙制、煅炙、蒸制、煮制、炖制)、其他(发酵)】***

生产范围:2.长沙市金洲大道18号:胶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中药饮片***1.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片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浓缩丸)、煎膏剂、糖浆剂、合剂(口服液)、灌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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