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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儿消食口服液

日期:2018-12-06
健儿消食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70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江西南昌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江中药谷

批准日期:2016-05-16

药品本位码:86905394000264

适应症

本品健脾益胃,理气消食。本品用于小儿饮食不节损伤脾胃引起的纳呆食少,脘胀腹满,手足心热,自汗乏力,大便不调,以至厌食、恶食。

品牌

江中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小儿消化不良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患儿平时应少吃巧克力及带颜色的饮料,和油腻厚味等不易消化的食品。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口服,3岁以内一次5~10毫升,3岁以上一次10~2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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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江西南昌

编号:赣20160046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91360000158307408H

法定代表人:卢小青

发证日期:2018-05-02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吴维

日常监管机构:1.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泰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1、3日常监管人:谢杨、丁振成;2.叶忠德、杨小儿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邓跃华

质量负责人:刘旭海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

生产地址:1、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江中药谷:硬胶囊剂、原料药(蚓激酶)、糖浆剂、片剂(A线、B线、D线、E线、F线、G线)、颗粒剂、口服液、膏滋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2、江西省泰和县工业园区:中药提取***3、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罗亭镇: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1、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江中药谷:硬胶囊剂、原料药(蚓激酶)、糖浆剂、片剂(A线、B线、D线、E线、F线、G线)、颗粒剂、口服液、膏滋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2、江西省泰和县工业园区:中药提取***3、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罗亭镇: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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