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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止咳颗粒

日期:2018-12-06
感冒止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1184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江西南昌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克

生产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江中药谷

批准日期:2015-06-15

药品本位码:86905394000165

适应症

本品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上感,发烧,发热,伤风,流行性感冒,感冒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糖尿病患者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干燥。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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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江西南昌

编号:赣20160046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91360000158307408H

法定代表人:卢小青

发证日期:2018-05-02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吴维

日常监管机构:1.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泰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1、3日常监管人:谢杨、丁振成;2.叶忠德、杨小儿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邓跃华

质量负责人:刘旭海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

生产地址:1、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江中药谷:硬胶囊剂、原料药(蚓激酶)、糖浆剂、片剂(A线、B线、D线、E线、F线、G线)、颗粒剂、口服液、膏滋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2、江西省泰和县工业园区:中药提取***3、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罗亭镇: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1、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江中药谷:硬胶囊剂、原料药(蚓激酶)、糖浆剂、片剂(A线、B线、D线、E线、F线、G线)、颗粒剂、口服液、膏滋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2、江西省泰和县工业园区:中药提取***3、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罗亭镇: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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