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1859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重庆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5克。每袋装150克。
生产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26号
批准日期:2015-05-09
药品本位码:86900972000087;86900972000094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972000087[每袋装150克];86900972000094[每袋装15克]
适应症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胆囊切除术后综合征,胆囊摘除后遗症,再发性胆道综合征,维生素A缺乏病,功能性消化不良,消化不良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孕妇慎服。
2.脾胃虚寒的消化不良者,无积滞者勿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大山楂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大山楂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大山楂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大山楂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服。
儿童用药
小儿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