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1817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重庆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3克(低糖型);每袋装5克
生产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26号
批准日期:2015-10-22
药品本位码:86900972000131;86900972000247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972000131[每袋装3克(低糖型)];86900972000247[每袋装5g]
适应症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不良反应
可见恶心﹑呕吐。
相关疾病
小儿哮喘,小儿支气管炎,小儿支气管炎,小儿支气管炎
禁忌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3.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复方制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
6.不能过量服用,可引起严重的恶心呕吐。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不应与优降宁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2.本品不应与磺胺嘧啶﹑呋喃妥因同用。
3.本品不应与洋地黄类药物同用。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岁一次1/2袋,二至五岁一次1袋,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