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双清口服液

日期:2018-12-11
双清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708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合剂

规格:10毫升

生产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595号

批准日期:2015-06-29

药品本位码:86905588000049

适应症

清透表邪,清热解毒。适用于风温肺热,卫气同病。证见发热兼微恶风寒,口渴,咳嗽,痰黄,头痛,舌红苔黄或兼白,脉滑数或浮数,以及急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风温肺热,卫气同病,咳嗽,急性支气管炎,风热咳嗽,肺热咳嗽,风热咳嗽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年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支,一日3次。

相关推荐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云南昆明

编号:滇20170196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530122599320579C

法定代表人:张晔

发证日期:2017-09-08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杨柱

日常监管机构: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黄强、张文佳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张晔

质量负责人:张胜玉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工业园区宝峰基地

生产地址:昆明市晋宁区工业园区宝峰基地:片剂,硬胶囊剂,合剂,酊剂(外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昆明市晋宁区工业园区宝峰基地:片剂,硬胶囊剂,合剂,酊剂(外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联系我们
昆明众康制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话:0000000000

手机:

传真:

邮箱:0000000000@qq.com

Q Q:

公司网站:http://www.surgview.com/qy/kmzkzyyxgs/

商铺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