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0389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湖南湘潭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5g
生产地址:湖南省湘潭易俗河经济开发区大鹏路318号
批准日期:2016-01-18
药品本位码:86905032000229
适应症
健脾理气,化瘀软坚,清热解毒。适用于以肝瘀脾虚为主证的原发性肝癌,证见上腹肿块、胁肋疼痛、神疲乏力、食少纳呆、脘腹胀满、心烦易怒、口苦咽干等。
品牌
喜来乐
不良反应
少数患者开始服药后出现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多可自行缓解。
相关疾病
肝瘀脾虚,原发性肝癌,肝瘀脾虚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孕妇忌服。
2.有明显出血倾向者慎服。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1.本品能健脾理气,化瘀软坚,解毒抗癌,能明显抑制肝癌细胞的生长。
2.本品能明显提高机体免疫能力,提高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
3.提高E-玫瑰花结形成率,提高天然杀伤(NK)细胞活性。
4.诱生干扰素作用尤其明显,能抑制乙型肝炎病毒的复制。
5.能恢复肝脏功能及降低转氨酶,能降低甲胎蛋白(AEP)阻断肝病患者癌变。
6.能明显减少肝纤维化和明显减少纤维化程度和肝细胞超微结构的改变。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Ⅱ期原发性肝癌疗程2个月,Ⅲ期原发性肝癌疗程1个月,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或粉末;气香、味苦、微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