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1312
英文名称:Butenafine Hydrochloride Spray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山东临沂
剂型:喷雾剂
规格:10ml:0.1g
生产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银雀山路243号
批准日期:2015-04-17
药品本位码:86904012001355
适应症
适用于浅部皮肤真菌感染,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足癣、体癣、股癣。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有局部刺激、红斑、瘙痒、灼热感、刺痛感、接触性皮炎等。尚未有因严重不良反应而停药的报道。
相关疾病
足癣,体癣,股癣,足癣,足癣
禁忌
对已知或怀疑对盐酸布替萘芬喷剂或其成份有过敏反应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
1.警告:本品严禁用于眼、口和外阴部。
2.一般注意事项:
本品仅限于外用。若使用本品出现刺激或过敏反应,应停止应用本品并制定适宜的治疗方案。应通过在氢氧化钾溶液中进行感染部位表皮组织直接显微镜检查或在适当培养基中进行培养来确诊疾病。
对烯丙胺类抗真菌药物过敏者应慎用本品,以免发生交叉过敏反应。
3.患者须知:
(1)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患者用药后应洗手。避免接触眼、鼻、口和其他粘膜组织。
(2)若洗澡后使用本品,应待患处完全干燥后方可使用。
(3)即使症状减轻,亦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本品。若按上述治疗一个疗程后未见好转,请告知医生,若症状加重则应尽快告知。
(4)如患处出现进行性加重的刺激症状、发红、瘙痒、灼热感、水泡、水肿或渗出现象,请立即告知医生。
(5)不要使用敷料包扎患处,除非医生指导下使用。
(6)除了有专用处方外,不要在任何不适情况下使用本品。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是
有效期
暂定一年半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本品有致畸作用,未观察到生殖能力的影响。
2.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充分的良好对照研究。因动物生殖毒性研究并不能完全预测人类的反应,只有在确实有必要时孕妇方可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
尚无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和有效性的研究。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本品为苯甲胺衍生物,其作用机制为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干扰真菌细胞壁的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响真菌的脂质代谢,使真菌细胞损伤或死亡而起到杀菌和抑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1.外用,均匀喷涂于患处。治疗趾间足癣时,每日给药1次,连续4周。
2.治疗体癣或股癣时,应每日给药1次,连续2周。在治疗趾间足癣、体癣和股癣时,患处及周边区域皮肤应涂抹足够剂量的本品。若治疗一个疗程后病程未见临床改善,应重新对疾病进行诊断。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