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10044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辽宁本溪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g;每袋装10g(无糖型)
生产地址:辽宁省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园区
批准日期:2015-07-30
药品本位码:86901214000278;86901214000285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1214000278[每袋装10g];86901214000285[每袋装10g(无糖型)]
适应症
滋补肝肾,活血化瘀。用于肝肾阴虚型慢性肝炎。症见:面色晦暗,头晕耳鸣,五心烦热,腰腿酸软,齿鼻衄血,胁下痞块,赤缕红斑,舌质红,少苔,脉沉弦,细涩等。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肝肾阴虚,慢性肝炎,乙型肝炎,乙型肝炎
禁忌
1.肝胆湿热,脾虚气滞者忌用。
2.忌洇、酒、油腻。
注意事项
忌洇、酒、油腻。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暂定一年半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品有明显对抗由四氯化碳造成小鼠急性肝损伤模型的肝细胞坏死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保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20克,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