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112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辽宁
剂型:口服液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辽宁省兴城市南桥路43号
批准日期:2015-07-30
药品本位码:86901209000047
适应症
本品健脾益胃,理气消食。本品用于小儿饮食不节损伤脾胃引起的纳呆食少,脘胀腹满,手足心热,自汗乏力,大便不调,以至厌食、恶食。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小儿厌食症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患儿平时应少吃巧克力及带颜色的饮料,和油腻厚味等不易消化的食品。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口服﹐3岁以内一次5~1o毫升﹐3岁以上一次10~2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