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1007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辽宁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重0.6g
生产地址:辽宁省兴城市南桥路43号
批准日期:2015-06-30
药品本位码:86901209000023
适应症
宣通肺气,止咳平喘。本品用于支气管炎咳喘,老年痰喘。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支气管炎咳喘,老年痰喘,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支气管扩张,哮喘
禁忌
1.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高血压及心脏病患者禁服。
3.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气喘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经药理实验发现,咳喘宁具有显著的镇咳、祛痰、平喘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作用类别
本品为内科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4片,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