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22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辽宁
剂型:合剂
规格:----
生产地址:辽宁省西丰县工业园区生命健康产业园茅台大道20号
批准日期:2015-07-30
药品本位码:86901217000619
适应症
健脑安神,生精补髓,强筋壮骨,大补元气。用于神经衰弱,失眠健忘,心跳气短。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神经衰弱,失眠,耳鸣,耳鸣
禁忌
忌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4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久置可有少量沉淀,味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