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1111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丸剂(微丸)
规格:每100丸重0.3g
生产地址:溪湖区石桥子香槐路14栋-6栋
批准日期:2015-07-30
药品本位码:86901090000249
适应症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用于咽喉肿痛,单双乳蛾,丹痧疔疮,痈疖肿毒。
品牌
溪康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咽喉肿痛,喉风喉痛,单双乳蛾,小儿热疖,痈疡疔疮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皮肤破损,切勿搽用。
2、本品含有雄黄、蟾酥有毒药物,不宜长期使用,外用不可入眼。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60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WS3-B-3773-98
用法用量
含服,一次5~10丸,一日1~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外用,以白酒化开,搽于患处。
性状
本品为黑色的包衣微丸;气芳香,味微辛、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