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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麻头痛片

日期:2018-12-12
天麻头痛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3074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片剂

规格:每素片重0.3g

生产地址:沈阳农业高新区辉山大街148号

批准日期:2015-07-30

药品本位码:86901248000244

适应症

本品养血祛风,散寒止痛。用于外感风寒﹑瘀血阻滞或血虚失养所致的偏正头痛﹑恶寒﹑鼻塞。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偏头痛,头痛,偏头痛

禁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主要治疗风寒头痛,或能明确诊断的头痛属外伤后遗症者,血虚及血瘀头痛患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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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辽宁沈阳

编号:辽20150029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11793132-7

法定代表人:魏晋

发证日期:2018-05-23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放

日常监管机构: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王惠生、闫浩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韩连慧

质量负责人:于桂萍

注册地址:沈阳农业高新区辉山大街148号

生产地址:沈阳农业高新区辉山大街148号:片剂,颗粒剂,丸剂(水丸),茶剂***

生产范围:沈阳农业高新区辉山大街148号:片剂,颗粒剂,丸剂(水丸),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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