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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利咽茶

日期:2018-12-12
清热利咽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757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茶剂

规格:每袋装3g

生产地址:沈阳农业高新区辉山大街148号

批准日期:2015-07-30

药品本位码:86901248000220

适应症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适用于急慢性咽炎引起的咽干,咽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慢性咽炎

禁忌

孕妇慎用。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防潮,置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开水浸泡代茶饮,一次1袋,一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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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辽宁沈阳

编号:辽20150029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11793132-7

法定代表人:魏晋

发证日期:2018-05-23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放

日常监管机构: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王惠生、闫浩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韩连慧

质量负责人:于桂萍

注册地址:沈阳农业高新区辉山大街148号

生产地址:沈阳农业高新区辉山大街148号:片剂,颗粒剂,丸剂(水丸),茶剂***

生产范围:沈阳农业高新区辉山大街148号:片剂,颗粒剂,丸剂(水丸),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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