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329
英文名称:Itraconazole Capsule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河南
剂型:胶囊剂
规格:0.1g(按C35H38Cl2N8O4计)
生产地址:河南省项城市产业集聚区东方大道路北136号
批准日期:2014-07-18
药品本位码:86903094000768
适应症
本品适于治疗以下疾病: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注:对于免疫受损的隐球菌病患者及所有中枢神经系统隐球菌病患者,只有在一线药物不适用或无效时,方可使用本品治疗。
不良反应
临床试验。下表汇总了本品用于皮肤真菌病和甲真菌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报告的不良事件,包括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报告的发生率在1%或以上的全部不良事件。本品组和安慰剂组发生至少一次不良事件的患者分别约占28%和23%。汇总的不良事件与研究者相关性评价无关。临床试验中报告频率最高的是胃肠道器官的不良事件。表1:本品组发生率≥1%的不良事件。上市后经验。全球上市后伊曲康唑(所有剂型)自发报告的不良反应列于表2。不良反应按发生率分类:很常见(≥1/10)。常见(≥1/100,且<1/10)。少见(≥1/1000,且<1/100)。罕见(≥1/10,000,且<1/1000)。非常罕见(<1/10,000),包括个别病例。如下自发报告的不良反应数据并不能精确评价在临床实验和流行病学研究中得出的发生率。
相关疾病
糠秕孢子菌毛囊炎,甲内型甲真菌病,芽生菌病,北美芽生菌病,皮炎芽生菌,泌尿生殖系真菌病,泌尿生殖系霉菌病
禁忌
1.禁用于已知对本品任一成份过敏者。
2.禁与下列药物合用:
(1)可引起QT间期延长的CYP3A4代谢底物,例如:阿司咪唑,苄普地尔,西沙必利,多非利特,左美沙酮,咪唑斯汀,匹莫齐特,奎尼丁,舍吲哚,特非那丁。上述药物与本品合用时,可能会使这些底物的血浆浓度升高,导致QT间期延长及尖端扭转型室速的罕见发生。
(2)经CYP3A4代谢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洛伐他汀和辛伐他汀。
(3)三唑仑和口服咪达唑仑。
(4)麦角生物碱,如双氢麦角胺,麦角新碱,麦角胺,甲麦角新碱。
(5)尼索地平。
注意事项
1.对心脏方面的影响在使用伊曲康唑注射液的健康志愿者中,观察到有一过性﹑无症状的左心室射血分数降低,此现象在下一次注射前自行消失。伊曲康唑显示有负性肌力作用,与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报告有一定的相关性。日剂量400mg自发报告的心力衰竭发生率高于较低剂量者,显示心力衰竭发生的风险可能会随本品日剂量的增加而升高。伊曲康唑不应用于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除非利明显大于弊。对个体的利弊评估应考虑到的因素有病症的严重程度﹑给药方式(例如,日剂量)和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个体危险因素。这些危险因素包括心脏疾病,如缺血性或瓣膜性心脏病;严重的肺部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病;肾功能衰竭和其它水肿性疾病。医生应告知此类患者有关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并谨慎用药,且在治疗中监测其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如果在治疗中出现这些体征和症状,则应停止伊曲康唑的治疗。钙通道阻滞剂具有负性肌力作用,从而会加强伊曲康唑的这一作用。伊曲康唑可抑制钙通道阻滞剂的代谢,当合并使用伊曲康唑和钙通道阻滞剂时发生需加注意。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有发生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这些相互作用可能具有临床意义。
3.胃酸降低胃酸度降低时会影响本品的吸收。接受酸中和药物(如氢氧化铝)治疗的病人应在服用本品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胃酸缺乏的病人,如某些艾滋病患者及服用酸分泌抑制剂(如H2受体拮抗剂,质子泵抑制剂)的病人,服用本品时最好与可乐饮料同服。
4.对肝脏的影响在使用本品时,极罕见包括可致命性的急性肝脏衰竭在内的严重肝脏毒性的病例。这些患者大多数以前曾患有肝脏疾病,在使用本品治疗系统性疾病的同时还患有一些其它疾病和/或合用了其它具有肝脏毒性的药品。也有少数患者没有明显的肝病危险因素。其中少许病例出现于开始治疗的一个月内,个别病例出现于开始治疗的一周内。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酌情考虑进行肝功能监测。应指导患者及时向医生报告包括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在内的有关肝炎的体征和症状。对于出现这些症状的患者,应立即停药,并进行肝功能检查。对于肝酶升高﹑患有活动性肝病或受到过其它药物肝毒性损伤的患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利益超过对肝脏损害的风险。对这些病例应进行肝酶监测。
5.肝损害肝损害患者口服伊曲康唑的资料有限,此类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
6.肾损害肾损害患者口服伊曲康唑的资料有限,此类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
7.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对于一些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如嗜中性白血球减少症﹑艾滋病或器官移植患者),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降低。
8.患有危及生命的系统性真菌感染的患者根据本品的药代动力学特性,不建议使用本品做为患有危及生命的系统性真菌感染患者的起始治疗。
9.艾滋病患者对于患有孢子丝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或隐球菌病(脑膜及非脑膜部位)等系统性真菌病的艾滋病患者和被认为有感染复发危险的患者,医生应评价是否需要进行维持治疗。
10.神经病变当发生可能由本品导致的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11.听力丧失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曾报告有短暂性或永久性听力丧失。其中一些报告中本品与禁忌合用的药物-奎尼丁合用。听力丧失通常在治疗停止后消失,但也会在一些患者中持续。
12.交叉过敏性尚无有关伊曲康唑和其它唑类抗真菌药之间交叉过敏的资料,因此对其它唑类过敏的患者在使用伊曲康唑时应慎重。
13.未发现本品对驾驶及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
14.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对于孕妇,只有在疾病危机生命且潜在利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方可使用本品。使用本品的育龄妇女,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直至治疗结束后的下一个月经周期。动物研究显示伊曲康唑有生殖毒性。孕妇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据上市后用药经验,有先天性畸形的病例报告,包括骨胳,泌尿生殖道,心血管和眼部畸形以及染色体异常和多发性畸形。这些病例与本品的相关性尚未建定。据此妊娠期三个月内使用伊曲康唑(多为短期治疗外阴阴道念珠菌病)的流行病学资料,与未使用任何已知致畸药物的对照组相比,本品未显示会增加畸形。哺乳期妇女仅有很少量的伊曲康唑分泌到母乳中。因此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权衡利弊,除非其潜在的益处大于用药可能产生对哺乳的危害时方可使用伊曲康唑。有疑虑时,患者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本品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只有在利大于弊时,方可用于儿童。或遵医嘱。
老人用药
由于本品用于老年人的资料有限,因此只有在利大于弊时,方可用于老年患者。或遵医嘱。
药物相互作用
1.影响伊曲康唑吸收的药物降低胃酸度的药物会影响伊曲康唑的吸收。
2.影响伊曲康唑代谢的药物伊曲康唑主要通过CYP3A4代谢。在与CYP3A4强诱导剂利福平、利福布丁和苯妥英进行的相互作用试验表明,伊曲康唑和羟基伊曲康唑的生物利用度会降低,其程度足以使疗效明显降低的程度。因此,不建议本品与这些强诱导剂合用。尚无对其它诱导剂(如卡马西平、苯巴比妥和异烟肼)的正式研究资料,但预期会有相似的作用。CYP3A4强抑制剂可以增加伊曲康唑的生物利用度。例如:利托那韦、茚地那韦、甲基红霉素和红霉素。
3.伊曲康唑对其它药物代谢的影响3.1.伊曲康唑会抑制由细胞色素3A家族代谢的药物代谢,这样就可以会导致增加和/或延长它们的作用,包括副作用。当需要合并用药时,应参阅相关说明书,以了解该药的代谢途径。停用本品治疗后,血浆伊曲康唑浓度逐渐下降,其下降速度取决于用药量和用药时间(参见【药代动力学】项),当考虑伊曲康唑对合用药物的抑制作用时,应考虑此特点。举例如下: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不应使用的药物:阿司咪唑、苄普地尔、西沙必利、多非利特、左醋美沙朵(左美沙酮)、咪唑斯汀、匹莫齐特、奎尼丁、舍吲哚、特非那丁。上述药物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导致这些底物的血浆浓度升高,导致QT间期延长及尖端扭转型室速的罕见发生。经CYP3A4代谢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洛伐他汀或辛伐他汀。三唑仑和口服咪达唑仑。麦角生物碱,如双氢麦角胺、麦角新碱、麦角胺、甲麦角新碱。尼索地平。伊曲康唑可抑制钙通道阻滞剂的代谢,当合并使用伊曲康唑和钙通道阻滞剂时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的风险升高,需要注意。除了可能的与药物代谢酶CYP3A4有关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之外,钙通道阻滞剂还具有负性肌力作用,从而会加强伊曲康唑的这一潜在作用。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需监测血浆浓度、药物作用及副作用的药物,当与伊曲康唑合用时,必要时应当减量。口服抗凝剂。抗HIV蛋白酶抑制剂,如利托那韦、茚地那韦和沙奎那韦。某些抗肿瘤药物,如长春生物碱、白消安、多烯紫杉醇和三甲曲沙。经CYP3A4代谢的钙通道阻滞剂,如二氢吡啶和维拉帕米。某些免疫抑制剂,如:环孢菌素、他克莫司、雷帕霉素。某些经CYP3A4代谢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阿伐他汀。某些糖皮质激素,如布地奈德、地塞米松、甲基强的松龙。地高辛(通过抑制P-糖蛋白)。其它:阿芬太尼、阿普唑仑、溴替唑仑、丁螺环酮、卡马西平、西洛他唑、双异丙吡胺、依巴斯汀、依立曲坦、芬太尼、卤泛群、咪达唑仑静脉注射液、瑞波西汀、瑞格列奈、利福布丁。3.2.尚未观察到伊曲康唑与齐多夫定和氟伐他汀的相互作用。尚未观察到伊曲康唑对炔雌醇和炔诺酮代谢的诱导效应。
4.对蛋白结合的影响体外试验显示在蛋白结合方面,伊曲康唑和丙咪嗪、普萘洛尔、安定、西咪替丁、吲哚美辛、甲苯磺丁脲和磺胺甲嘧啶之间无相互作用。
药物过量
一旦发生,应采取支持疗法,包括洗胃。本品不能经过血液透析清除,无特殊的解毒药。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餐后立即服用本品,生物利用度最高。口服本品200mg后(4.6±1.3)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其血药浓度为(0.32±0.16)mg/ml。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9.8%,全血浓度为血浆浓度的60%,在肺、肾脏、肝脏、骨骼、胃、脾脏和肌肉中的药物浓度比相应的血浆浓度高2~3倍。在富含角蛋白的组织中,尤其是皮肤中的浓度比血浆浓度高4倍,而药物清除与表皮再生过程有关。连续用药4周后停药,7日后已测不到药物的血药浓度,但皮肤中药物仍可保持治疗浓度达2~4周。开始治疗一周后,在甲角质中就可以测到伊曲康唑,3个月疗程结束后,其药物浓度仍至少存在6个月时间。本品存在于皮脂中,汗液中也少量存在。伊曲康唑同时也集中的分布在易于受到真菌感染的部位。在阴道组织中治疗浓度持续的时间是:200mg一日一次治疗3日,可持续2天;200mg一日2次治疗1日,则可持续3天。本品主要在肝脏中代谢,产生大量代谢产物。其中之一是羟基化伊曲康唑,体外研究发现其抗真菌活性与本品相似,生物分析法测得抗真菌药物水平约为高压液相色谱分析本品水平的3倍。本品血浆中清除呈双相性,终末半衰期为(23.8±4.7)小时。经粪排泄的原型药约为所用剂量的3~18%,经肾排泄的原型药则低于所用药剂量的0.03%,大约35%以代谢物形式在一周内随尿液排泄。
贮藏
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用法用量
1.口服。为达到最佳吸收,应餐后立即给药。应将胶囊整个吞服。
2.甲真菌病:
(1)冲击疗法为每日2次,每次0.2g(2粒),连服1周。指甲感染需2个冲击疗程,趾甲感染为3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之间均被不服药的3周间隔开。疗效明显的表现为治疗停止后新甲长出。
(2)连续治疗。每日0.2g(2粒),共服3个月。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比血浆慢。因此,对皮肤感染来说,停药后2-4周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对甲真菌病来说在停药后6-9个月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疗效。
3.系统性真菌病:(根据不同的感染选择不同的剂量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