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1688
英文名称:Acetylspiramycin Capsule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胶囊剂
规格:0.1g(10万单位)
生产地址:宁波市宁海城关竹泉路(科技工业园区)
批准日期:2015-04-17
药品本位码:86904562000068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菌性尿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隐孢子虫病﹑或作为治疗妊娠期妇女弓形体病的选用药物。
不良反应
1.病人对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腹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常发生于大剂量用药时,程度大多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变态反应少,主要为药疹。
3.未发现肝﹑肾功能损害及血﹑尿常规异常。
相关疾病
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禁忌
对本品﹑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由于肝胆系统是乙酰螺旋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但乙酰螺旋霉素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缺乏资料,故应慎用。
3.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药。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透入胎盘,故在孕妇中应用需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
2.尚无资料显示乙酰螺旋霉素是否经乳汁排泄,但由于许多大环内酯类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宜慎用本品,如必须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6个月以内小儿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定。
老人用药
肝、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不需减量应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不影响氨茶碱等药物的体内代谢。
2.在接受麦角衍生物类药物的患者中,同时使用某些大环内酯类曾出现麦角中毒,目前尚无麦角与乙酰螺旋霉素相互作用的报道,但理论上仍存在这一可能性,因此乙酰螺旋霉素与麦角不宜同时服用。
药物毒理
1.本品耐酸,口服吸收好,经胃肠道吸收后脱乙酰基转变为螺旋霉素而起抗菌作用。单剂口服0.2g后2小时达血药峰浓度(Cmax)1mg/L。
2.本品在体内分布广泛,在胆汁、尿液、脓液、支气管分泌物、肺组织及前列腺中的浓度一般较血浓度高,本品不能透过血-脑脊液屏障。平均血消除半衰期(t1/2β)约为4~8小时。多次给药后体内有蓄积作用。
3.本品主要经粪便排泄,12小时经尿排泄量约为给药量的5%~15%,其中大部分为代谢产物,胆汁中浓度可达血浓度的15~40倍。
药代动力学
1.本品耐酸,口服吸收好,经胃肠道吸收后脱乙酰基转变为螺旋霉素而起抗菌作用。单剂口服0.2g后2小时达血药峰浓度(Cmax)1mg/L。
2.本品在体内分布广泛,在胆汁、尿液、脓液、支气管分泌物、肺组织及前列腺中的浓度一般较血浓度高,本品不能透过血-脑脊液屏障。平均血消除半衰期(t1/2β)约为4~8小时。多次给药后体内有蓄积作用。
3.本品主要经粪便排泄,12小时经尿排泄量约为给药量的5%~15%,其中大部分为代谢产物,胆汁中浓度可达血浓度的15~40倍。
贮藏
密封,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用法用量
1.成人剂量:一次0.2~0.3g,一日4次,首次加倍。
2.小儿剂量:一日按体重20~30mg/kg,分4次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