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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维赖氨酸颗粒

日期:2018-12-09
五维赖氨酸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434

英文名称:Five Vitamins and Lysine Granule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江苏

剂型:颗粒剂

规格:5克

生产地址:江苏省句容市石山头

批准日期:2015-07-22

药品本位码:86901566000308

适应症

用于促进小儿、儿童正常发育及年老体弱者的营养补充。

品牌

维乐多

不良反应

1.偶见皮肤潮红、瘙痒。
2.尿液可能呈黄色,但不影响继续用药。

相关疾病

小儿营养发育,老年营养补充

禁忌

1.氨基酸代谢障碍患者禁用。
2.肝昏迷、氮质血症患者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本品所含赖氨酸为人体必需氨基酸,能促进生长发育,修复受损神经组织;其他5种维生素参与体内辅酶的形成,促进体内新陈代谢和生长发育。

贮藏

密闭,在凉暗(避光并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七册。WS-10001-(HD-0597)-2002

作用类别

本品为维生素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1岁以下:一日1次,一次1袋;1岁以上:一日2次,一次1袋。温开水冲服。

性状

本品为颗粒剂;味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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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江苏南京

编号:苏20160391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75126607-X

法定代表人:胡斌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叶耀宇

日常监管机构:句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刘坤、庄玉英、章忻�、黄倩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查恒杰

质量负责人:吴匡文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区中山东路293号东楼502室)

生产地址:江苏省句容市石山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原料药、进口分包装、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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